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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南航明珠会员#     

官网说法:
奖励机票兑换受让人规则:
明珠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,除本人使用,仅可转让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换受让人使用。会员为他人兑换奖励前,须先建立兑换受让人名单。
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8名"奖励机票兑换受让人",首次请尽量用满名额。
首次建立受让人名单,不管是否用满名额,即刻生效。
新增受让人将于新增成功30天后生效(含当天);删除受让人即刻生效。
新增或删除受让人均不扣减里程。
公司或法人实体均不可作为兑换受让人。
会员可通过明珠网站或南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9建立受让人名单,兑换受让人的姓名必须准确填写。
受让人生效后,方可为受让人办理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的兑换订座。